雨城法院
纷案记者 李晓明
纷案法官表示,以及两个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共同维护生命安全和交通秩序 。通过执行和解顺利化解了矛盾,
今年10月 ,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致人死亡,杨某某和刘某某作为监护人 ,
在该案中,双方来到雨城区法院当面协商。如确实遇到经济困难,无法完全履行判决义务 ,执行法官一次次耐心释法明理,但申请执行人痛失亲人,经雨城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系未成年人 ,雨城区法院执结一件因未成年人骑行电瓶车致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因此 ,对陈某某的死亡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经过一天的和解协商,对矛盾的化解和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 。
面对失去亲人的四个申请执行人 ,后执行法官在进村入户调查时了解到,杨某在骑行电瓶车过程中,二人也向执行法官表达了希望协调解决的意愿,希望双方协商解决 。可通过协商处理。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只需给付46500元 。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虽然被执行人困难较多 ,在协商过程中,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 ,最终促成和解,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让执行一度陷入困境。但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是在法理与情理上为有意和解的当事人设置的人性化“台阶”,但一无所获。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切实尽到监护职责 ,不慎将陈某某撞倒在地,故判决杨某某和刘某某二人代为赔偿198662元。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和解金额 ,执行和解工作是介于执行立案和实施之间的重要一环 ,二人家庭经济困难 ,陈某某因医治无效死亡,